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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怎么合法取证,由谁举证?

2020-07-04广州涉外律师

 黄赞荣律师,广州涉外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

  自从车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常用品,人们的出现更加方便便捷,道路上面每天行驶的车辆数以万计。道路上车辆来往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纠纷,面对起诉,那么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是怎样的现在,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


  答辩人:李X、男、43岁、汉、住北京市xx区


  被答辩人:王X、男、24岁、汉、住北京市xxx区


  答辩人因王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第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007年10月25日06时40分,在海淀区北四环路主路中关村1桥,答辩人李X驾驶宝来牌轿车由西向东正常行驶,适有李XX驾驶骐达牌轿车同向行驶至此,骐达轿车前部与宝来轿车尾部发生碰撞,致使宝来轿车的右前部将进入四环主路站在隔离设施一侧行车道上候车的张X、王X撞到,发生交通事故。[事实见: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勘查笔录。]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事故认定书查证核实:;答辩人李X体内酒精含量为0mg/100ml,宝来轿车已按规定定期检验,经人工检验,该车整车制动有效,答辩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可见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


  3、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及认定中认定:;李XX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使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负主要。答辩人李X架车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因此负次要。;


  事故认定书在事实认定中并不存在答辩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相反,所查证事实都明确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对答辩人来说不存在任何过错,纯属一场意外事故,应确定无。


  事故认定书对被答辩人的过错视而不见,认定其无是错误的。


  第二、被答辩人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医疗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误工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护理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交通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二、被告答辩状注意事项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得丢脸。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办法来分清是非。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答辩期在15天,30天,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而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应诉,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而并非是客观事实,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确实在你方,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的无奈吧!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三、交通事故纠纷起诉流程


  1、起诉以及受理。这个阶段就是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的损害进行的诉讼,那当事人应该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递交之后,法院会仔细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审查是符合起诉的条件的,那么在法院受理之后的七天之内就会立案;如果法院并不认为这个起诉符合条件的话,,那么在七天之内进行裁定,裁定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气的,可提起上诉。


  2、案件开始审理前的准备。在法院确认立案的五天之内,法院就会将起诉状的附本发送给被告。而被告应该在十五天之内提答辩状,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审查诉讼的材料,然后就开始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了。在一审普通程序结束了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则一审不生效开始进入二审程序。对于二审法院的判决,当事人就不可以再进行上诉了。


  3、开庭审理:


  ①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②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③法庭调查。


  ④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4、调解。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的相关内容。综上,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交通事故的被告答辩状的范文以及答辩状的注意事项。希望我的文章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怎么合法取证,由谁举证?

  交通事故诉讼期间,必然会涉及到取证的问题,关于诉讼中的取证,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怎么合法取证,由谁举证呢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详细介绍有关法律内容。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经常会产生纠纷,然后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相关文体,既然是诉讼,就必然会需要提供证据,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怎么合法取证,由谁举证的相关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怎么合法取证,由谁举证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特殊规则:即举证倒置。是指按照一般规则的举证原则,原本应该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在一些特定的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的具体方法、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人举证存在现实的困难和不公平的后果,


  而另一方当事人则由于其特定的身份、职责和岗位要求而对该事实负有天然的举证,因而由法律明文规定由另一方当事人举证的规则。法律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


  在交通事故中的举证倒置只存在于机动车辆和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形,由机动车一方负举证,如果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有故意或过失,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即使是此种情形,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并不是就不承担任何举证,就特定事项如自身受损害程度、要求赔偿数额多少的有关证据等,受害人仍然负有举证。


  3、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是指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一方举证能力有限,则由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自由裁量权确定举证的承担。举证倒置规则和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方的情形在实践中比较特殊,而且相对比较简单。




  二、交通事故诉讼举证应注意什么


  1、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在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法院举证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举证。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可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举证申请,是否准许同法院决定。


  3、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法院调查收集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4、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法院书面申请。


  5、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法院书面提出。


  6、当事人申请鉴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的当事人,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7、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8、当事人抽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要自已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开庭时应提交证据原件、原物进行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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